反认他乡是故乡

他们都喜欢香港,喜欢得不得了,以致于千里迢迢地从祖国各个地方飞过来,脚踏在罗湖口岸已经生出几分斑驳意味的地砖上,手里拎着大大小小的行李箱子,怀里揣着刚刚从对换点换出来的簇新的港币,手指在散发着油漆味道的地图上指指点点,从粉岭到红磡,又从红磡到九龙。

他们都是“大陆客”,习惯大声而又充满生气地讲话,偶尔乱闯几个红灯,身形轻快地在中环和尖沙咀里的商场里穿行,间或品评一下那些看上去马马虎虎,但实际价格也许是他们努力一辈子也买不来的房产。

当然他曾经也是这些人当中的一员。那时距现在更远,八年,十年。他怀揣了一座小小的金山踏上港岛,那些金山通通化作电子显示屏上冰凉的数字,消逝在四季酒店的预定单上,消逝在光鲜亮丽的衣影里,消逝在奢侈的珠宝和名表之间。在香港似乎钱已经失去了那种真实而立体的质感,只堪相比那些从屋檐上簌簌滚落的雨水,说消散就消散了,只有账单上还留着那些黑色铅字拼凑而成的墓志铭。

而那些真的有意义吗?他如今依旧没能改掉纸醉金迷的坏习惯,但他已经开始拷问起自己。他的头依旧枕在漂亮妹妹的胸脯上,手中仍然推杯换盏,整个人梦游一般似醉非醒。

他想起他的损友们都叫他有钱拿到澳门去浪,他推拒,说自己不喜欢博彩,惹得那群家伙直呼可惜。其实他并非从未碰过这种一掷千金的把戏,也并非不喜欢尽兴花钱的滋味,只是单纯觉得这种之于他而言几乎全凭运气的游戏不适合他。在他遥远的故乡时常有人评价他顽固而保守,他从不否认。

恍然间他看见那个妹妹嘴上涂着的口红,艳得发陈,是时下在女孩子当中最流行的豆沙色。他看看那个妹妹的黑色长发,没来由的想起一个身在北国故乡的纤细女孩子。那个女孩比这个妹妹皮肤要白一些,北方很多女孩都有很白的肤色。他又觉得那个女孩涂这个颜色的口红一定不好看,她适合更靓丽鲜艳一点的粉红色。

他打定主意回去之前要带几支迪奥和香奈儿,他的母亲,两位姐姐,还有那个女孩子。如果他不会在半个月后忘记她的话,他有心让那个女孩子登堂入室,成为他的未婚妻,哪怕他们身份和背景并不那么相称。他含着酒吻上那个妹妹的胸口,也许他该当这是他少年时代权可作为句号的最后一点任性。

此刻窗外夜色深沉,水晶柱般的摩天大楼林立,维多利亚港风光迷人。他试着回想了一下自己数年前骄奢淫逸的生活,但这一点短暂的思考时间很快地被他和她之间的进一步行动结束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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